農藥標準是要經過標準管理部門批準并頒發實施,具有合法性和普遍性,通常作為生產企業與用戶之間購銷合同的組成部分,也是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對市場上流通的農藥產品進行質量抽檢的依據,以及發生質量糾紛時仲裁機構進行質量裁決的依據。那么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農藥標準的級別:
農藥產品的商業流通和農業使用過程中,如發生其質量指標未達到農藥標準規定的要求,則屬不合格農藥產品,廠家應負責產品的善后處理,并賠償買方或用戶相應的經濟損失。農藥標準按其等級和適應范圍分為國際標準和國家標準。國際標準又有糧農組織(FAO)標準和世界衛生組織(WHO)標準兩種。國家標準由各國自行制定。我國的農藥標準分為三級:企業標準、行業標準(部頒標準)和國家標準。企業標準由企業制定,經地方技術監督行政部門批準后頒發實施。企業標準是農藥新產品中試鑒定、登記、投產的必備條件之一。企業標準只適用于制定標準的那家企業,其他廠家不能套用。行業標準,也稱部頒標準。由全國農藥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審通過,由化學工業部批準并頒布實施。一個農藥產品的行業標準一經批準頒布,國內各有關生產廠家必須遵照執行,原制定的企業標準即應停止使用。國家標準由全國農藥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審查通過,由國家技術監督局批準并頒布實施。
一個農藥產品質量是否合格是取決于國家標準。國家標準為國內標準,其技術指標相當或接近國際標準。農藥的制造到使用都有相應的農藥標準。沒有標準的農藥不得進入市場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