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購買或使用農藥時,要對農藥質量進行必要的鑒別,如果購買或使用了已經失效的農藥,不僅直接造成經濟損失,而且很容易發生藥害,同時還會因為病蟲害得不到及時有效的防治而導致減產。
常用的鑒別方法有:
直觀法對粉劑農藥,先看外表,如果已經明顯受潮結塊,藥味不濃或有異常,并能用手搓成團,說明以及基本失效;對乳劑農藥,先將藥瓶靜置,如果藥液混濁不清或出現分層(即油水分離),有沉淀物生成或絮狀物懸浮,說明藥劑可能已經失效。
加熱法適用于藥劑農藥。取農藥5-10克,放在一塊金屬片上加熱,如果產生大量白煙,并有濃烈的刺鼻氣味,說明藥劑良好,否則,說明已經失效。
漂浮法適用于可濕性粉劑農藥。先取200克清水一杯,再稱取1克農藥,輕輕地、均勻地撒在水面上仔細觀察,在1分鐘內濕潤并能沉于水的是為失效的農藥,否則即為失效農藥。
懸浮法適用于可濕性粉劑農藥。取農藥30-50克,放在玻璃容器內,先加少量水調成糊狀,再加入150----200克,清水攪勻,靜置10分鐘觀察,其中未失效的農藥溶解性好,藥液中懸浮的分離細小,沉降速度且沉淀量少,失效農藥則與之相反。
振蕩法適用于乳劑農藥。對于出現油水分層的農藥,先用力振蕩藥劑,靜置1小時后觀察,如果仍出現分層,說明藥劑以及變質失效。
熱熔法適用于乳劑農藥。把有沉淀物的農藥連瓶一起放入溫水(水溫不可過高,以50℃~60℃為宜)經1小時后觀察,若沉淀物溶解后還能繼續再用;若沉淀物難溶解或不溶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