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酯系別農藥在施用后易使農作物長生藥害,對于所防治的病蟲也易產生抗藥性,因此在稻田提倡施用菊酯系別農藥,在施用時一定要謹用。
菊酯類農藥作物和家蠶危害嚴重,據浙江省溫州市農科所試驗研究,溴氰菊酯對稻虱天敵蜘蛛和盲蝽類殺傷力很大,高達80~90%。因此,稻田使用菊酯類農藥會增加防治水稻害蟲的難度。又據浙江省溫州市試驗證明,溴氰菊酯等菊酯類農藥對家蠶毒性很高,其觸殺和胃毒致死量(LD50)分別為0.002984ppm和0.0002549ppm,殘效期極長,400倍藥液處理桑葉后,飼養家蠶的間隔期需180天以上;熏蒸72小時后,家蠶死亡率仍可達30%。因此,稻田使用菊酯類農業藥,嚴重威脅著家蠶生產。據了解,目前還有相當一部分稻區的農戶至今還在用菊酯類農藥防治稻縱卷葉螟、稻苞蟲、稻眼蝶、稻螟蛉等害蟲。同時還有個別農藥生產廠仍在稻區銷售菊酯類農藥。如廣西平南縣化工實業公司生產的10%敵敵畏仿惹杈掙ト橛?又名殺蟲畏),《農藥登記公告》只限于防治葉菜類蚜蟲,而該廠的農藥標簽,卻把防治對象擴大到稻縱卷葉螟、三化螟、稻盡虱、稻癭蚊等害蟲、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藥管理條例。為進一步提高水稻病蟲綜合防治技術水平,確保糧食、蠶桑、水產等生產,科研部門應積極開發研究用于防治水稻害蟲的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新品種;農藥管理部門要嚴格把關,杜絕印有菊酯類農藥防治水稻害蟲的農藥標簽、使用證明書及技術資料流入市場,誤導消費者。一經發現應就地封存、迅速處理。各地植保部門應通過各種形式,向農戶宣傳稻田使用菊酯類農藥的嚴重后果,進一步強化菊酯類農藥的意識。對個別仍在稻田使用菊酯類農藥的農民,應立即進行勸阻,并抓典型事例進行宣傳;個別廠家如仍擅自擴大菊酯類農藥使用范圍、銷售至稻區、用于防治水稻害蟲,應及時采取措施、銷售至稻區、用于防治水稻害蟲,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其銷售,并將情況及時向農藥管理部門反映,盡量將事故控制在萌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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