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以通過以下四大方法來鑒別農藥是否失效:
直觀法:
直觀法對粉劑農藥,先看藥劑外表,假如已經顯著受潮結塊,藥味不濃或有其它異味,并能用手搓成團,說明已經基本失效;對乳劑農藥,先將藥瓶靜置,假如藥液混濁不清或泛起分層(即油水分離),有沉淀物天生或絮狀物懸浮,說明藥劑可能已經失效。加熱法合用于粉劑農藥。取農藥5-10克,放在一塊金屬片上加熱,假如產生大量白煙,并有濃郁的刺鼻氣息,說明藥劑良好,否則,說明已經失效。漂浮法合用于可濕性粉劑農藥。先取200克凈水一杯,再稱取1克農藥,輕輕地、平均地撒在水面上仔細觀察,在1分鐘內潮濕并能沉于水的是未失效的農藥,否則即為失效農藥。
稀釋法:
稀釋法合用于乳劑農藥。取農藥50克,放在玻璃瓶中,加水150克,用力振蕩后靜置30分鐘,假如藥液呈平均的乳白色,否則即為失效農藥,而且上層浮油愈多藥性愈差。
懸浮法:
懸浮法合用于可濕性粉劑農藥。取農藥30-50克,放在玻璃容器內,先加少量水調成糊狀,再加入150-200克,凈水攪勻,靜置10分鐘觀察,其中未失效的農藥溶解性好,藥液中懸浮的粉粒細小,沉降速度慢且沉淀量少,失效農藥則與之相反。振蕩法合用于乳劑農藥。對于泛起油水分層的農藥,先用力振蕩藥瓶,靜置1小時后觀察,假如仍泛起分層,說明藥劑已經變質失效。
熱熔法:
熱熔法合用于乳劑農藥。把有沉淀物的農藥連瓶一起放入溫水(水溫不可過高,以50℃-60℃為宜),經1小時后觀察,若沉淀物慢慢溶解,說明藥劑尚未失效,待沉淀物溶解后還能繼承再用;若沉淀物難溶解或不溶解,說明已經失效,不能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