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對健康的重視,在種植過程中無公害農藥也越來越受到人們的追捧。有些朋友會在使用無公害農藥時為了追求使用效果而進行混合使用,當然不是不可以,但是有些注意要點。
1.不影響有效成分的穩定性農藥有效成分的生物特性或化學結構和性質是其生物活性的基礎,混用時不應讓有效成分發生生物的或化學的變化。
2.不破壞藥劑的物理性狀藥劑混用時,要防止因物理性狀變化而降低藥效,甚至產生藥害。如果混合后發生乳劑破壞、可濕性粉劑懸浮率降低,甚至出現有效成分結晶析出,藥液中出現分層、絮結、沉淀等,都不能混用。
m3.藥效配合合理,具有增效作用混合藥劑對同一有害生物的藥效與組成該混劑的各藥劑單用的藥效之和大體相等時,稱加合作用;前者藥效顯著小于后者時稱拮抗作用;前者藥效明顯大于后者時稱增效作用。增效作用是農藥混用的重要目的,只有科學的混配才能達到增效作用。由此可見,具有增效作用的農藥合理混用,可以提高藥效,降低成本,防治已對單劑產生抗藥性的有害生物或減緩有害生物產生抗藥性,恢復某些老農藥品種的實用價值,為新農藥品種開拓市場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