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業種植中,雜草會影響作物生長,使作物不能很好的汲取土壤中的養分。除草劑可以有效的殺死雜草,但有些人使用除草劑不規范導致藥害現象的出現,除草劑藥害都有哪些表現呢?
一、隱性藥害:化學除草省工、省時、方便、快捷,為農業生產提供了。但是,雜草是農田中非有意識栽培的植物,和栽培的作物沒有本質的區別,所以,任何除草劑都會對作物造成一定的危害,雜草除了,莊稼也受到傷害,除草不增產已形成事實。隱性藥害在作物上的主要表現為:根扎不深、須根少、苗黃苗弱、干尖黃葉、成熟期不一致,平均減產20%以上。我國目前每年化學除草劑使用面積達一億公頃,而因使用除草劑減產約1500億斤糧食。
二、顯性藥害:顯性藥害造成的原因有四種:
(1)漂移:除草劑霧滴的揮發和飄逸藥害。如2,4滴丁酯飄逸對大豆、棉花等敏感作物的藥害;玉米田使用乙草胺等封閉除草劑對西瓜、蔬菜的藥害等。
(2)因除草劑使用不當用量過大。在使用除草劑過程中遇到低溫、高濕等惡劣的氣候影響,也會造成藥害。象小麥上常用的二甲四氯、異丙隆等除草劑施藥后遇到低溫就會造成藥害;
(3)除草劑混用不當造成的藥害。除草劑和其他除草劑或殺蟲劑、殺菌劑混用不當也容易造成藥害,如苯磺隆等磺酰脲類除草劑和有機磷、氨基甲酸酯類殺蟲劑混用或間隔時間過短都會對小麥造成藥害;
(4)使用技術不規范,隨意加大除草劑的用量、藥液濃度過大、重噴等也會對作物產生藥害。
三、殘留藥害:隨著除草劑使用年限的提高,雜草抗性增強,使用量也逐年增加,苯黃隆已從過去的每畝使用量0.75克發展到現在的每畝2克、乙草胺已從過去的每畝使用量100毫升發展到現在的每畝使用量300-500毫升,豆磺隆、2,4滴丁酯等其它除草劑的使用量已經擴大到2-3倍以上,正是由于除草劑的使用量不斷擴大,除草劑的殘留在土壤中的累積也越來越多,可以說世界上沒有一種的除草劑。除草劑的殘留長期在土壤中累積也會對作物產生不同成度的藥害。
東北地區因氣溫低、除草劑用量大和土壤吸附能力強等原因,造成土壤中除草劑殘留過多,藥害大面積發生;大豆田使用氯嘧磺隆、咪草煙后,間隔期需要3年以上,已嚴重制約了農民改茬的靈活性。除草劑殘留藥害的表現癥狀有很多,如苗黃、苗弱,死苗、爛根,畸形、變色,萎縮不長,枯萎死亡等,輕者影響作物的正常生長,還要減產20%-30%,嚴重的甚至絕收。
以上就是本文為大家講解的有關除草劑藥害的表現,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祝愿大家在種植過程中沒有雜草,作物都能茁壯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