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再次聚焦農村改革,要求破除農業體制機制弊端,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這為有志“務農”的工商資本參與現代農業建設又打了一針強心劑。同時也要求工商資本要采取適宜有效的方式投資“務農”,成為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正能量。
2014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再次聚焦農村改革,要求破除農業體制機制弊端,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這為有志“務農”的工商資本參與現代農業建設又打了一針強心劑。同時也要求工商資本要采取適宜有效的方式投資“務農”,成為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正能量。
當前我國大力推動農村新型經營主體發展,這將成為未來我國現代農業的重要產業力量;農業生產實踐表明,家庭經營是為有效的農業經營方式。因此,工商資本進入農業不能局限在大規模流轉土地從而實現規模化、公司化經營的簡單思維上,要通過投資、服務、產銷等紐帶與家庭農場、農村合作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建立合作關系、產權關系,以農業產業化經營建立自身的農業經營系統,以多元化手段達成“務農”目標。也就是說,不能一提工商資本進入農業就是大規模流轉土地,完全可以采取與家庭農場緊密合作、領辦創辦農村合作組織、投資并購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多種方式,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達到投資農業、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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