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多家媒體報道稱,黑龍江省一些地區的村民因焚燒秸稈被拘留,但其家人認為秸稈只能焚燒,不然無法種地,此事引發熱議。
但是,筆者再次勸告朋友們,目前階段,秸稈問題是重中之重,千萬不要“頂煙上”!
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款規定,對拒不執行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決定、命令的,依照情節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處500元以下罰款。對依然不聽勸阻,繼續焚燒秸稈的人員,給予行政拘留處罰。
往年,國家和各地政府也都有下發過禁令針對秋收后農民焚燒秸稈一事進行整頓和禁止,但是像這樣直接拘留還的是很少見。可見今年各級政府對這一現象整改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