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宗作物通常指種植面積小或農藥使用量少的作物及特產作物。目前,國際上對小宗作物沒有統一定義,一般認定因農藥使用量有限,生產企業不愿主動開展農藥登記的作物屬于小宗作物范疇。
為滿足市場的需求,解決特色小宗作物“無藥可用”難題,我國在政策上推進開展特色小宗作物用藥試驗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符合條件自愿承擔單位可申請登記試驗(藥效和殘留)項目,鼓勵參與聯合試驗、群組化(及作物范圍)登記,加強試驗監督管理;同時建立特色小宗作物用藥產品試驗資料集中申報和審評工作機制,提高評審效率。
由于很多特色小宗作物病蟲害發生和防治等方面缺乏基礎研究和試驗技術指南,依據特色小宗作物特點,借鑒國際組織和發達國家做法,在技術上采用藥效和殘留群組化登記試驗和審批,以降低登記成本,加快登記步伐。現已制定200多項特色小宗作物藥效試驗準則/防治規范和小宗作物中農藥殘留量檢測方法等相關標準(附表1;附表2)。在2019版《食品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上新增119種特色小宗作物上的804項限量,總數達到1 602項,是2016版標準的2倍多。
2019年3月29日,農業農村部公布了特色小宗作物的“三個名錄”(農辦農[2019]10號)。在《用藥短缺特色小宗作物名錄(2019版)》中,包括雜糧雜豆、油料、蔬菜、水果、飲料、食用菌、調味料、藥用植物、飼料、花卉、麻類和其他12類作物,涉及375種作物(不包括類同作物);在《特色小宗作物農藥登記藥效試驗群組名錄(2019版)》中,藥效試驗群組的“蔬菜-蟲害”分16個代表作物、“蔬菜-病害”分28個代表作物、“藥用植物-蟲害”分8個代表藥材、“藥用植物-病害”分13個代表藥材和其防治對象及可延伸的作物/防治對象;在《特色小宗作物農藥登記殘留試驗群組名錄(2019版)》中,包括雜糧雜豆、油料、蔬菜、水果、堅果、飲料、食用菌、調味料、藥用植物、其他食用作物10類作物,涉及237種作物和58代表作物。
我國特色小宗作物品種繁多,比較常見的有155種,涉及特色蔬菜、瓜果、中草藥材、食用菌、雜糧、油料等作物,常見病蟲害超過200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登記100余種用藥短缺特色小宗作物和所用農藥產品3 700多個,特色小宗作物用藥短缺問題得到初步緩解。
匯總已登記作物如下:雜糧雜豆:谷子、糜子、高粱、綠豆、紅小豆等,油料:向日葵、芝麻等, 蔬菜:大蒜、洋蔥、小蔥、大蔥、韭菜、蒜薹、花椰菜、芥藍、葉用萵苣、菠菜、小白菜、小油菜、青菜、蕹菜、芹菜、菜心、菜苔、苦瓜、西葫蘆、絲瓜、冬瓜、南瓜、節瓜、菜瓜、茭瓜、豇豆、菜豆、豌豆、扁豆、蘆筍、姜、蘿卜、莖瘤芥、百合、山藥、芋頭、甘薯、茭白、蓮藕等;水果:枇杷、柿子、櫻桃、桃、冬棗、杏、李子、青梅、獼猴桃、楊梅、荔枝、芒果、石榴、香蕉、木瓜、菠蘿、龍眼、火龍果、哈密瓜、甜瓜、香甜瓜、香瓜、山核桃、核桃、榛子等;飲料:菊花、杭白菊、咖啡等;食用菌:平菇、蘑菇等;調味料:胡椒等;藥用植物:人參、三七、白術、地黃、延胡索(元胡)、貝母、鐵皮石斛、枸杞、忍冬(金銀花)、沙棘等;花卉:玫瑰、觀賞玫瑰、觀賞牡丹、月季、觀賞月季、蘭花、康乃馨、觀賞麥冬、觀賞菊花等;麻類:紅麻、黃麻、亞麻、劍麻、苧麻等;其他:蠶桑、橡膠樹(以2019版農村農業部短缺特色小宗作物名錄為主)。
來源: 農藥科學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