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在果樹生產中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如果用藥不當,卻可能導致果樹產生藥害。現將果樹農藥藥害的類型與預防救助措施介紹如下:
一、農藥藥害類型
藥害是農藥對果樹生長發育造成的抑制作用或破壞作用,按藥害發生快慢分急性、慢性兩種。
1、急性藥害:是指施藥后幾小時至10天內所表現的癥狀,其發生一般很快,且癥狀明顯,大多表現為斑點、失綠、、凋萎、落花、落果、卷葉畸形、幼嫩組織枯焦等。
2、慢性藥害:施藥后數十天才會出現癥狀,且癥狀不明顯,主要影響植株的生理活動,多表現出黃化、生長發育緩慢、畸形、小果、劣果等情況。
二、果樹農藥藥害預防措施
1、做到對癥、適時、正確施藥。采用二次稀釋法,用量杯、量筒或天平準確稱量農藥,按照農藥說明書配藥。農藥加水稀釋并充分攪拌后才可噴施,噴藥期間要避免重噴、滴漏。噴藥應選無風或小風的陰天和晴天露水干后進行,晴天以上午8-10時、下午4時以后為佳,高溫烈日下及開花期間均要避免噴藥。樹冠噴藥防治介殼蟲、紅蜘蛛、炭疽病等病蟲害時,要均勻周到,以大枝為單位,將噴頭朝上,按先下后上、先內后外的順序噴施,噴完后再倒轉噴頭噴布葉面,做到葉片正反面及樹冠的各個部位都要噴勻噴到,這一點應引起重視。
2、混用農藥應以不影響藥效、不產生藥害為原則。波爾多液、石硫合劑、松堿合劑、礦物油乳劑要單獨使用,并應特別注意前后兩次施藥間隔通常需15到20天。
三、果樹農藥藥害的補救措施
對發生藥害的植株,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補救。
1、噴水:多數農藥均不耐水沖刷,如噴藥時間不長,果樹剛剛顯現藥害時,可立刻噴施清水沖洗,以稀釋和洗掉殘留在枝葉表面的藥劑,降低樹體內的農藥含量,從而緩解藥害。噴水時噴霧器的壓力要足,噴水量要大,反復噴施3-4次,使全樹枝葉滴水。
2、噴藥解毒:
一是噴藥氧化。高錳酸鉀是一種強氧化劑,對多數農藥具有氧化分解作用。果樹發生藥害后采用0.01-0.02%高錳酸鉀溶液噴灑樹冠枝葉,可收到明顯解毒效果。
二是噴藥中和。對有機磷、菊酯類、氨基甲酸酯類等酸性農藥造成的藥害,可噴施0.5-1%的石灰水。對波爾多液、石硫合劑等堿性農藥產生的藥害,可在噴水沖洗的基礎上噴施400-500倍米醋液,加以解除。對多效唑、矮壯素、比久、整形素等延緩劑及2,4-D等抑制或干擾植物生長的除草劑引起的藥害,可結合噴施赤霉素與加蕓苔素內酯的混合液以逆轉解救。
3、噴施肥水:果樹發生藥害后,可對樹冠枝葉噴施0.5-1%尿素+0.3%磷酸二氫鉀混合液,每隔10-15天噴施一次,以改善果樹營養狀況,減輕藥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