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流轉現在已經成為了農業發展中的一個重點,那么農村土地流轉方式有哪些呢?各種土地流轉方式的優缺點是什么?
一般來講,在我國農村土地流轉方式主要有五種:
一、土地互換
土地互換,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戶,為方便耕種和各自的需要,對各自土地的承包經營權進行的簡單交換,是促進農村規模化、產業化、集約化經營的必由之路。
土地互換的目的是形成單一品種的規模化種植,是適度規模農業的基礎要素。
二、土地出租
在市場利益驅動和政府引導下,農民把其承包土地經營權出租給大戶、業主或企業法人等承租方。
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雙方自行約定,承租方獲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經營權,出租方按年度以實物或貨幣的形式獲得土地經營權租金。其中,有大戶承租型、公司租賃型、反租倒包型等。關鍵如何其合法性。讓雙方心里都踏實。
短期的土地出租收益不是關鍵,關鍵在于承租方是否有專業的管理水平,來支撐土地的可持續經營。
三、土地入股
土地入股,也叫做"股田制"或股份合作經營,是指在堅持承包戶自愿的基礎上,把承包土地經營權作價入股,建立農民合作社或股份公司。
在土地入股過程中,實行農村土地經營的雙向選擇(農民將土地入股給合作社后,既可繼續參與土地經營,也可不參與土地經營),農民憑借土地承包權可擁有合作社股權,并可按股分紅。
土地入股優點在于產權清晰、利益直接,以價值形態形式把農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長期確定下來,農民既是合作社經營的參與者,也是利益的所有者,是現在農村土地流轉機制的新突破。
四、宅基住房
農民放棄農村宅基地,宅基地被置換為城市發展用地,農民在城里獲得一套住房。農民放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享受城市社保,建立城鄉統一的公共服務體制。
農業生產和居住地的分離,影響農業產業;大規模進城,也需要資本的支撐。
五、股份合作
農戶以土地經營權為股份共同組建合作社。村里按照"群眾自愿、土地入股、集約經營、收益分紅、利益"的原則,引導農戶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
合作社按照民主原則對土地統一管理,不再由農民分散經營。合作社掛靠龍頭企業進行生產經營。
合作社實行按土地保底和按效益分紅的方式,年度分配時,首先支付社員土地保底收益每股(畝)700元,留足公積公益金、風險金,然后再按股進行二次分紅。
農民合作社的專業生產經營能力需要切實的提高;農民的承受力和忍耐力是有限的。